皇帝的执行机构,专门负责监察百官,可以决定对官员进行抓捕,如遇武力反抗可以先斩后奏! 在大夏的制度里,在监察百官一事上就有御史台、都察院以及监察司这三个机构,另外大理寺也有关系。在这几个机构中,御史台的只能是针对大臣进行弹劾,都察院则是具体办理对犯事官员的审理、然后交由大理寺审决。至于监察司,是负责侦办,但没有决断权,侦办之后要将所有线索档案交给都察院去进行审理。 所以,监察司的所谓先斩后奏是有条件的,那就是遇到武力反抗,而不是可以随意先斩后奏。 以马遵一个中级的文官,如果监察司去办他的案子是不可能会遇到无力反抗的,所以利用先斩后奏直接杀了他也不太可能,虽然同为帝党,而且监察司并非不会捏造证据说犯官有无力反抗的情节,但却也不会为了刘彦来这么做。 ...